(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, IMO) 國際海事組織(IMO)的前身為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(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, IMCO)。
IMCO是根據1948年3月6日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海運會議上通過的"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公約"(1958年3月17日生效),于1959年1月6日至19日在倫敦召開的第一屆公約國全體會議上正式成立的,是聯合國在海事方面的一個專門機構,負責海事技術咨詢和立法。1975年11月第9屆大會通過了修改的組織公約決定,并于1982年5月22日起改為現名IMO,以加強該組織在國際海事方面的法律地位,使其在海事和海運技術領域起到更大的作用。
IMO與聯合國及聯合國糧農組織、國際勞工組織、國際原子能機構訂有合作協議。IMO通過的國際公約、規則和決議案為造船、設計、檢驗、航運、海事、管理等部門所必須遵循的法定文件。IMO的全部技術工作由下述5個委員會進行,即海上安全委員會(MSC)、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、便利運輸委員會、技術合作委員會和法律委員會。
IMO總部設在倫敦。IMO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大會(每兩年召開一次,Assembly),下有理事會(每年兩次,Council)和(上述的)委員會(每年一~二次,Committee);日常工作有秘書處承擔,秘書長為最高行政執行官,秘書處下設5個司,分別為海上安全司、海上環境司、法律事務及對外聯絡司、行政司和會議司,總計為300余名工作人員,以處理日常行政事務。
IMO出版物大致分為七大類:(1)綜合類(包含基本文件、IMO公約、大會決議和其他決定、人命安全公約之各種文件、規則、建議等);(2)貨物(包括危險貨物規則及其各修正以及其他相關文件);(3)便利旅行和運輸;(4)法律事項;(5)海上環境保護;(6)船舶技術。
我國在聯合國恢復合法席位后,于1973年3月1日正式參加IMO,1975年當選為理事國,1995年11月,我國以最多票數連任A類理事國。
我國對IMO的歸口管理部門設在交通部船舶檢驗局。